第107章 生者得契机 死者长已矣 (第2/2页)
她又哪里想得到,赖尚荣根本就不曾担心赖彩萍在刘家的处境,他十分自信,以女儿的美貌和家庭背景,只要他们肯放下姿态,小意儿笼络靖琪,日子久了,不怕靖琪不对彩萍动真情,靖琪和彩萍不是因为一个丫头反目成仇的吗?没关系,他自会想办法说服女儿,把身边的两个丫头送给靖琪做陪房。
至于那一万两银子的事情,当然是他临时想出的说辞,不过,他已经打定主意,只要刘家肯原谅彩萍,他立即花点血本,给靖琪谋个好差事,横竖这钱也是从刘家收刮来的。
在赖尚荣看来,当务之急,是不能断了和贾家的联系,看贾巧儿对靖琪如此关心,也许,彩萍继续留在刘府,套住靖琪,就是接近荣国府的唯一途径,反之,等荣国府的势利渐渐恢复,就会对自己这个不忠不义的奴才实施报复。
巧儿还没来得及把赖尚荣的话告诉靖琪,刚被除去加锁,按耐不住,躲在门外偷听的刘夫人就走了进来,毫不犹豫地答应赖尚荣,只要靖琪能在三个月内出仕,当然,最好是京官,怎么也得是六品以上职位,她保证撤回休掉赖彩萍的诉状,并且,赖彩萍若能谨守妇道,她将不再追究以前的事情。
不过,刘夫人还真是狠角儿,她当即为她的“妇道”二字作了注脚,那就是,让赖大人书面保证,赖彩萍在刘府必须谨遵“五条家规”:
第一条,孝顺长辈,不得忤逆长辈的意志,对公婆必须恭敬听话;
第二条,对夫君要温柔顺从,夫为妻刚,这点,不容置疑;
第三条,不得再犯嫉妒之罪,导致家宅不安,不得干涉丈夫纳妾;
第四条,刘赖氏二年内若无生养,刘靖琪可另行聘娶正室,刘赖氏可考虑做妾或另行婚嫁。
说是四条家规,其实,刘夫人真正想要签署的条款,就是第四条,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有一个美满的婚姻,真心的说,赖彩萍长得也算是十分姿色,若是两年时间,靖琪能和她和睦相处,自然,会有生养,否则,就可名正言顺的休妻,另娶自己喜欢的女子。
这个条款等于是在扇赖尚荣的耳光,牙的颌骨都快咬碎了,双手握拳,还是控制不住浑身颤抖,这个土地主,娼妇养的,简直是欺人太甚,可是,事已至此,还有别的选择吗?彩萍嫉妒殴打逼死靖琪屋里人,证据确凿,若是自己一味袒护,贾巧儿运用荣国府的势力,参上一本,只怕连自己的乌纱帽都难保住。
我就不信,刘靖琪还能娶到比彩萍更美丽更有权势的女子,权衡利弊,赖尚荣强咽下这口气,传话让让公人们都撤了回去,起诉刘夫人之说自然是不再提起,赖大人此次来刘府,是接到刘家报案,亲自调查刘府家奴白菜坠井身亡之事,现初步认定,是夜间梦游失足坠井,溺水死亡。
这场交易,刘家大获全胜,可怜白菜成了枉死鬼,一片痴心,算是为心上人的婚姻主动权做出了牺牲。(未完待续。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,欢迎您来起点(qidian)投推荐票、月票,您的支持,就是我最大的动力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