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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_第101章再见再也不见

正文_第101章再见再也不见 (第2/2页)

放下,或者说放开,是因为它真的要结束了,而我留不住——不管我的本意是愿不愿意。
  
  是的,尽管我想太多,尽管我太多的事情不愿去想,我和她,只剩下最后一个晚上最后的时光,这才是现状。
  
  一夜,无梦,相拥入眠。
  
  第二天我终于起的不比珍珍晚,帮她简单的收拾了一下,因为她就要走了。
  
  我俩的状态和之前两天有所变化,关系不像是情人,而像是了老朋友的那种。
  
  她一边收拾,一边开朗的跟我聊着天。
  
  她说她现在的男朋友除了当乐手之外,还做演出经纪,经常会攒一些商业演出,给的钱比在酒吧多不少。
  
  她还说,如果我需要的话,可以让她男朋友帮着找找这样的演出,多的时候一次能给500-1000块。
  
  我听得明白,珍珍原来已经混到了这么好,他找的这棵大树不光更高,还更粗更硬。做演出经纪的话,应该是不差钱了吧?
  
  这一次,我用淡定掩饰自己的自卑,笑着说不用,我唱歌就是个爱好。
  
  当时感觉到自己特别爷们也别有骨气,嗯,其实24K纯SB!放着嘴边上的机会和关系不去争取……
  
  拒绝珍珍的好意之后,我决定从她迈出这个门开始,我保证绝对再也不会和她联系了,除非她来找我!
  
  然后——
  
  说好的她自己走,不用送。
  
  轻轻的告别,微笑的平静的嘴角,最后一次回眸。
  
  从那一刻起,从那一句再见开始,我们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。
  
  这或许谈不上多么伤感,也谈不上多么撕心裂肺,但这就是我和她的命运。
  
  我们曾经交集,曾经亲密。但如果再次在这个城市某个角落相见,我们会认出对方的脸,会想起过去的事,但还会彼此微笑么?会主动上前说出那句好久不见么?
  
  关上门,我坐在沙发上开始抽烟,脑海里面已经开始想念和回忆。
  
  事实上,在结束这种关系之后,我的确经常能够想起她——至少每次在店里,准备登台唱歌的时候,会有意无意的瞄向身边的位置,然后发出一声只有自己才能听得见的叹息。
  
  我记得她,第一次上台唱黑色幽默。
  
  我记得她,第一次推开我房间披散头发。
  
  我记得她,蜷缩在床上不肯睡去,只为等我到来。
  
  我记得她,在洗手间和我的那次激情。
  
  我记得她,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性感越来越有女人味,和她的歌声一样越来越能打动人。
  
  我还记得她,在我们最后相处的时光的某天里面,好像恋人一样,手牵着手,漫无目的的走在商场里面,她为我和我们买了一件白色的T恤。
  
  所有的画面,都定格在了我和珍珍当时试站在一起,对着镜子试衣服时候的情景。
  
  可是她的容颜,我已经开始遗忘。
  
  唯一深刻到骨髓的,是她曾经迷惘和胆怯、现在却转变为自信妩媚的眼神。
  
  在这里补充两件事情。
  
  那天晚上,我有演出,开车去店里面,帅帅见到我就像是见到亲人一样。然后,非常迫切和八卦的问了一个问题:哥啊,珍珍去哪了啊?
  
  尼玛哪壶不开提哪壶!我没好气的骂了一句草,她去哪儿我怎么知道啊……
  
  帅帅的表情变了变,说哥,怎么你不知道啊,珍珍已经从咱们店里面辞了,说以后不来咱这演出了。我还以为是你知道呢……
  
  好吧,我终于想起我忘记了什么。如果珍珍一如既往,她是不可能接连几天和我在一起的,因为她又演出任务。
  
  从这里辞了,她就要和过去彻底说再见了吧?
  
  而我和她,也彻彻底底的失去了交集。
  
  酒吧歌手的这个圈子其实在北京来说不算大,我和珍珍也有见面碰头的时候。她的身边不寂寞,的确有人陪。
  
  但我发现,之后我每次见到她的时候,她再也没有穿过那双深色的旧短靴。
  
  生活在路上,珍珍和我都是过客。
  
  其实想想这有什么的?只不过,有很多时候我将自己的情绪放大罢了。
  
  我有很多调节情绪的办法,比如:和哥几个打打牌吃吃饭扯扯淡。
  
  好久都没有牌局了,我,辉哥,大刚,李涛。四个人那天难得身边都没有妞,所以立刻攒了一个局,从下午五点多开始血战。
  
  那天玩得没多大,但李涛不知道为什么点儿特别好,一卷三,赢了我们三个人的钱。
  
  其中辉哥输的最多,七八百吧,我这边输了二百,大刚那里输了四百左右。
  
  谁赢了谁请客,这是规矩。不过在打牌的过程中,我们几个集体点了外卖,迅速果腹。差不多到十一点的时候,基本上没人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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