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诗会落幕 (第1/2页)
“春来登高山,一览天下小。”
“荒草枯复绿,人生不再来。”
“一元复始蒸地气,八方平定贺天朝。”
……
一路看过来,潘玖很失望啊,这踏青诗会水平也未免太次了点。看了这么多,基本都是打油诗,偶尔有一个能抒发一下“大志”的都能算比较不错的了。特么说好的文华鼎盛,就这么些破烂?
潘玖对于古人的文艺水平不切实际的妄念彻底破灭了。不过理智的想想,每个读书人一辈子再怎么缩水,赋诗也不下于一百首,这还是一个人!但是后世不说耳熟能详,就算全唐诗、全宋词上面收录的又有多少?
所以,不要高估古人的文学水平,就像不是每一个写网文儿的都是番茄三少一样。
一群青春的荷尔蒙膨胀的小伙子这会儿全都猬集在女子组,不时地传来一个声音高声夸赞:“李小姐这句‘垂露惜春光’,这个‘惜’字用的真是好!……”
鄙夷的看了一眼那些为了求偶掉尽节操的牲口,潘玖停在了自家二哥的位置面前。两个小脑袋一起向前凑,却见纸上写着:
丈夫著金甲,
此去勒燕然。
驻马问春草,
春草知不知?
啧,潘玖看着这一首“求偶诗”,嗯,潘玖为这首诗创造了一个诗歌分类,就叫求偶诗。
翻译一下,这首诗差不多就这么个意思:公子我身强体健武艺高强(能著金甲),前途一片光明(勒石燕然),现在在这里想找个妹子,非诚勿扰……
坦白说,这首诗的水平在全场来说都还能算及格,不过,这里面荷尔蒙浓的都快有石楠花的气味儿了!
旁边赵燕舞小萝莉或许是年纪小了点,看的半懂不懂的,于是问道:“玖哥哥,这首诗行文还算通畅,其中内涵为何?”
每一个向一个十岁小女孩儿普及爱情的都该被烧死,潘玖干脆的拉着小萝莉就走,嘴上说着:“没啥内涵,我哥哥就是个草包。能把句子写通顺都是潘玖祖宗保佑了,哪里还有什么深意!”
对于这场诗会潘玖是没心情继续看下去了。说起来,潘玖对于女子组的诗文还有那么点好奇心,不过场上百多号人都围在那30多张几案周围,潘玖实在不愿意过去被那些恶心的吹捧洗耳朵。
不管怎么说,潘玖也算是见了世面。意兴索然的潘玖带着小萝莉回到自家位置又一人抓了一个兔腿儿。还别说,这马忠烤的兔腿儿别有一番风味,虽然没有辣椒提味,却也回味无穷。
兔腿儿比较柴,不适合大口大口的嚼,应该一丝一丝的细细品味。潘玖带着赵燕舞一人手里拎着一只兔腿儿,慢悠悠的在场中溜达。倒是发现了现场还真有对于爱情毫不向往的佛系青年:
一个青衫男子,大约20出头,在这一波人里面算是年纪不小的了。这个青年,这会儿正提着一壶酒仰躺在草坪上,时不时的喝上一口。倒是很有上午潘玖的做派。
也幸亏是这一面的草不深,要不然可能又会出一场“交通事故”。
两人停在这个青年面前,好奇的打量。半晌,这人不说起来见礼了,连眼神都不往潘玖这边看一下的。
要是换了二哥在这里,估计就要开骂了。潘玖倒是对于这种无视没什么感觉,主动叉手行礼道:“潘玖见过这位兄台。敢问兄台贵姓?”
青衣男微微转脸看了一眼站在他面前的两个小孩,眼睛一闭,重新又转了过去!
这特么就很尴尬了,被人当熊孩子给无视了。潘玖脸上一黑,再也不问了,拉着小萝莉绕过这个装逼男继续往前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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