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马掌 (第1/2页)
看着夕阳不断的坠落,映红了对面几人的笑脸,远处有几声哀叫鸟鸣声传来,不知不觉间一丝乡愁涌上了我的心头。父母21年如一日辛辛苦苦把自己养大,商人家庭的自己,家中也比较富裕,上有爷爷奶奶,外公外婆,作为家中独子的自己,平日里过着家中小皇帝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裕生活,连上大学离开家乡,母亲也是保姆似的跟着在学校附近陪读完整个大学时光。好不容易毕了业,本想好好找份工作,取个漂亮的老婆,给他们生个大胖孙子,孝敬他们,不曾想被送到了这个陌生的唐朝,不就是躲个雨吗,这下把自己躲到一千年的唐朝来了,怎么就穿越了呢,太狗血了吧?这种以往只能在小说才能遇见的事情怎么会落到自己头上,成为穿越大军中的一员了呢?
得知自己失踪的时候,亲人们一定很伤心吧。
再见了爷爷奶奶,外公外婆,再见了爸爸妈妈,孙子儿子不能给你们养老送终了,但愿你们下来的生活过得好一些,可以的话,你们就再生一个吧,就算从来没有我这个儿子。
儿子孙子在这给你们鞠躬了。想着,程武跪下,向着夕阳的方向重重地叩了三个响头。
众人看到程武这个跪拜,知道程武是给亲人朝拜,也没有作声,连个为什么都不用问。
唐朝对于一个人的孝道是很看重的,众人看到程武这么庄重地给家人行跪拜之礼,也默默地站在一边,注视着没有发出半点响声。
此时的程武已经想开了,既然老天让我来到了这个世界,那么咱怎么也得开开心心地把这几十年给过好了,贞观年间是个少有的盛世,夜不闭户,路不拾余说的就是这个贞观年间的真实写照,穿越在这个开朗的盛世里,是咱男人的福气,争个候爷当当,再取几位如花似玉的老婆,就这样过完此生,也是不错滴。
程武是个自来熟,没过多久,总算跟这几个人混熟了,一直盯着程武背包看个不停这位是尉迟宝琳,是门神尉迟恭的长子,现在蹲在程武对面的,长得跟只猩猩一样五大三粗的这位哥们,名叫程处嗣,是魔王程咬金的长子,还有一位叫李震的,是牛鼻子老道李绩,徐茂公的长子。
今天这三个人是跟随他们的老爹来狩猎的,不远处的那些人是他们的家奴。
一堆人在篝火边烤了一会,时间也是到了日落西山的时候了,一轮火红的夕阳挂在树梢边,像个火球,引起程武的无尽遐想。
外出腻吃的宿鸟们纷纷回巢,叽叽喳喳地热闹在树林之间欢笑。今年是它们最“丰收”的一年,数不尽的皇虫任由它们享用,今年是它们最不愁食物的一年,吃饱喝足的它们扯着嗓子在树林里啼叫着,树林里也随着时间的推移,变得热闹起来。
相对于鸟儿们来说,人类则要倒霉得多,由于去年冬天冷得不够彻底,地里的皇虫卵没有被冻死,自开春之后皇虫就在整个中原大地肆虐开来,黑压压的皇虫铺天盖地,在这个没有化学药品的年代里,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的脚步,皇虫所致,所有绿色的植物都不可幸免,被啃吃干净,田地里的庄稼是它们的最爱,绝望的农民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田地里的庄稼一点点地消失,就像拿着刀在他们的身上一点点地割下他们的肉一样痛苦。
这个时候一个士兵脸色沉重地向尉迟宝琳走了过来说道:“公子不好了,公子的战马伤到马蹄了,看样子伤得不轻。”这个士兵是尉迟宝琳的家臣,做为大唐国公身份的尉迟恭大将军,有资格拥有两百人左右的亲家卫队,这个就是尉迟恭配给尉迟宝琳的贴身侍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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