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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 生死之间〔7〕

二十四 生死之间〔7〕 (第1/2页)

我说过,
  
  江山易改,
  
  本性难移。
  
  其实,人难以改变的不仅仅是秉性,还包括与生俱来的容貌。
  
  我站在那扇没有大门的大门前,和石五儿的距离仅仅二十几米远。但是,二十几米距离不足以隔断十几年的记忆。毫无疑问,石五儿还是从前那个石五儿,除了一颗出类拔萃的奇特脑形,还包括那张寒气森森的脸,和两个透着凶光的眼珠。一切都没有变,岁月依旧,苍山未老,十几年铁窗生活没把他的容颜冲涮得七坳八壑,反倒更增添一股寒霜杀气。
  
  然而,我也长大了一点,思想成熟了一些,思绪很平静,除了一点略微惊讶,并没有产生过多的意外和感叹。自从我和胡卫东不期邂逅以后,已经让我多懂得一个道理。其实这个世界很小很小,不管你走到天南海北,总会有种偶遇,遇见你想象不到的一个熟人。
  
  我娘说:
  
  杀人偿命,
  
  欠债还钱。
  
  我看到他的第一个念头,想起他借给我的那本书。
  
  至今我清楚记得,在“野营拉练”前一天,工宣队长没收那本书以后,我还以为这本书的历史就此宣告结束。只是没想到,当天中午在冷面老太的办公室,她亲手把书还给我,而且叮嘱我说,“你以后一定要记住,不能再把这本书拿到课堂上看。”说罢,那张冷面还露出一丝笑容,拎我耳朵的那只手也拍我一下说,“你长大了要能当一个医生真不错。”
  
  我长大以后才知道,自己哪有做医生的本事,只有读书的一双眼睛。
  
  如今,这本书依然珍藏我的小书箱里。尽管我现在拥有高粱红这一座蓄水池,不必再担心肆虐的洪水没有分流的地方。但偶尔的时候,我还会拿出这本书,翻一翻、看一看,早就不痴迷那几张平淡无奇的插图,只为闻一闻童年时的书香,找一找已经逝去的岁月。
  
  时间不会留恋情感,等再过好多年以后,我的女儿清明也进了小学校。
  
  每每看到她背书包的样子,我情不自禁会想起自己小时候。倘若赶上我多喝点小酒,就会控制不住那股兴奋,抚摸她的脑袋,略有一点伤感说:“姑娘知道吗?我们小时候比你们现在好玩多了,自由自在地想干啥就干啥,用不着天天盯着一本书没完没了的看!”
  
  时间虽不等人,但会叫人一天天成长,长不成参天大树也会长成一块木板。
  
  等清明再长大一点,她也有了自己的思想,就不再听我瞎白话,甚至会制止我说,“爸别说了,我都听絮烦啦,那时候连肉都吃不上,有啥好留恋的!”有一回我生气了,厉声正色道,“那年头儿再穷、再苦、再不好,那也是你爸爸生命里的唯一一个童年啊!”
  
  清明不由一惊,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看着我。
  
  生命由不得自己选择,命运系于那个生存的时代。
  
  正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,一个时代造就一个时代的人。
  
  我就是那个时代孕育出的怪胎,石五儿就是那个时代的畸形人。
  
  在我看到石五儿的一时间,我感觉两眼发紧,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,专注于那并不陌生的一举一动,以至于我一对敏锐的耳朵在这一刻都失聪了。所以,石五儿大喊大叫的具体内容是什么,站在楼根底下的鸭舌帽回应的又是什么,我已全然没有一点印象。
  
  好在我的一双眼睛并没有失明,还仍然是雪亮雪亮的。
  
  我非常清晰地看见,站在石五儿粗壮身子的一左一右,除了大墨镜等一干人,还站着两个胡子拉碴的男人,一高一矮,衣着邋遢,农民打扮,身影呆滞,一副悲悲戚戚样儿。
  
  我还非常清晰地看见,石五儿的叫喊声一停,鸭舌帽是一路小跑,跑到菲亚特车前,躬身打开车门,引领下一位抱小孩的年轻妇女。女人的脚一落地,一阵悲天动地的嚎哭。如梦初醒的我,顿起一身鸡皮疙瘩,直到那女人消失在楼内,萦绕耳边的哭声才渐渐减弱。
  
  动物最悲哀的是说不出来话。
  
  人类最悲哀的是哭不出声音。
  
  既然有人在哀啕,也哭走了我的怜悯心。
  
  几乎成了旁观者的我,俨然就是一个看客。
  
  也不知道啥时候,肥头大耳站悄然在我身边。
  
  我很自然问:“怎么啦?”
  
  他只是睨我一眼,没有应声。
  
  我只好扒拉他一下:“问你话呢。”
  
  他好像才认出我,邪乎道:“是你呀,你走就对啦!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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