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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碰撞啊碰撞
有狐仙姐姐做后盾,秦欢的觅食大业开展得很顺利,每天日落而出,日出而归,M国乃至与M国邻近的几个国家稍微有点名气的大学都让他光顾了一遍,当然,临走时照例大笔一挥:怪侠一枝梅来此一游!考虑到语言不通的问题,旁边还特别体贴地加上各国文字的翻译版。
秦欢痛快了,所以某些人就只好痛苦了,在他本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,“怪侠一枝梅”成为国际罪犯榜上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。
不过这些都不在秦欢关心的范围内,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,他的注意力开始转移到有生以来头一次的异国之旅上。
“哇!这里好……好……”坐在美轮美奂的餐厅里,秦欢左顾右盼,一刻都舍不得眨眼,时而惊叹时而轻呼,被眼前的奢华景象惊得目瞪口呆。
胡晨好笑道:“行了,别大惊小怪的,都在这儿住了三天了,怎么你现在才发现么?”
“以前没留心,今天仔细一看,原来这里这么……”秦欢歪着头使劲想找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。
“奢华!”胡晨帮他接下话。
“啊!对!对!就是这个感觉!”环顾四周,宽阔明亮的厅堂,光可鉴人的地板,巨大得让人惊叹的水晶吊灯,华丽得仿若王座的餐椅,椅子上还蒙着绵软的丝绒,即便以秦欢贫乏的眼力,也可以看出这些丝绒绝非机器制品,而价值不菲的它们,在这里唯一的用途是被人垫在屁股底下……
“天啦!我感觉我好像坐在国王的宫殿里。”秦欢半掩着嘴,小小声地告诉胡晨。
但显然,他的声音还不够小,过于激动的心情使得他的声音比平时大了许多,不少人都寻声望了过来。
若是换了一个人来做同样的举动,难免会显得小家子气惹人白眼,但由秦欢做来却显出一份别样的率真,虽然人人侧目,投过来的目光或含笑或包容,大多倒是善意的。
说起来也是因为他们这一对组合太过惹眼,胡晨固然风姿卓越引人遐思,秦欢却也是乌瞳灵动观之可亲,满满这一厅的人,秦欢在这边看风景,却不知别人正拿他当风景看。
不过,在某些人眼里,秦欢只是背景,而且还是可以自动忽略的那种。
实际上艾里.安格斯已经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,此时此刻他唯一记得的,就是:他,恋爱了!
看啊,她的笑容多么优雅,她的红唇多么性感,尤其是那眼睫,长长翘翘,恍如初生的雏鸟,柔柔振翅般轻颤,可怜可爱,叫人恨不能掬在手心。
一阵剧痛猛地自手上传来,安格斯恍然回神,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竟已经走了过去,右手直直地伸着,堪堪抵在心上人眼前,他甚至能感觉到指尖上细细扎扎的触感。
至于那阵剧痛的来源,安格斯顺着破了皮的手背往上瞧,一把临时充作凶器的闪亮银叉之上,一双乌溜溜的眸子警惕而防备地瞪着他。
“哗啦”一声,数条穿着黑色西服的彪形壮汉气势汹汹地围了过来,还没来得及发威,已经被安格斯挥手斥退,心说现在才过来,早干嘛去了?回去就换掉!
不过现在的重点不在这里。
“你……是谁?”皱眉看着秦欢,安格斯从口气到表情,都十分的不友好,就好像抓见老婆出轨的嫉妒丈夫。
他的妒忌如此强烈,搅得秦欢不禁有些迷糊:难道……难道他和狐仙姐姐……?!
扭转头去看胡晨,见到的却是她粉脸含煞的模样。
事情的经过其实很简单,安格斯看胡晨看得入迷,不知不觉就走了过来,并且企图去碰她的眼睫,但对于旁观者兼不知情者的秦欢来说,他看到的是安格斯伸出手准备戳胡晨的眼睛,大惊之下,他顺手操起手中的餐叉毫不客气地捅了过去……
胡晨倒也不是真恼,魅惑是狐族生来自带的种族特技,她虽然已经尽量压制,不幸中招的人仍是数不胜数,各种千奇百怪的痴态轮番上演,安格斯的举动在这其中连小儿科都算不上。
但必要的表态是必须要有的,通常情况下,大多数人都会在这一关抹泪而归。
“滚!”胡晨言简意赅。
蓝眼里刹时间闪过无数粉色的星星——显然,安某人正是传说中的女王控。
胡晨再无他话,直接拉起秦欢离场,临走丢下一个狠厉的眼色,严禁他追上来。
安格斯站在原地殷勤目送,恨不得化身小羊羔,追随女王陛下的皮鞭而去。
一干手下迅速上前,将他密密实实遮在中间,保护安全尚在其次,主要是他现在少女怀春一般的表情实在有碍观瞻……
半晌,人群中传来一声变了调的激动男声:“查!给我查!她是谁?住在哪儿?……还有,那个小孩儿和她是什么关系?”
胡晨这趟来主要是冲着巴黎的时装周,为了购物方便,她一早就在附近酒店预订了房间,她容貌上佳出手又阔绰,每天都大袋小袋地往房间里拎,酒店上上下下都对她印象深刻,安格斯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她。
他在查胡晨,胡晨也顺手查了查他,仙家手段不同凡人,安格斯的家世、背景、过往言行胡晨覆手之间便了如指掌。
安格斯家族是F国赫赫有名的贵族世家,其家族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法王路易十三期间,作为现任家主最宠爱的幼子,安格斯以无数前辈纨绔为榜样,自少年时代起就投身于抚慰各国美女身心健康的伟大事业。
——简单点说,此乃一头随时随地发qing的色狼,鉴定完毕。
接下来的两天,安格斯充分发挥了色狼一族的优良传统,既不要脸又不要钱,锲而不舍地粘在胡晨身边,任打任骂,任宰任罚,无比敬业地履行着作为自动提款机的义务。
履行了义务,他自然就想要求权利,可是胡晨完全没有拿人手短的心虚感,干干脆脆一口拒绝。安格斯失魂落魄地回到家,钱包和心都是空空荡荡……
认真想想,其实胡晨相貌虽美,却算不上顶尖;有些风情,也称不上风华绝代;偶有温柔,却不是温柔到了极处;淡淡的有些冷,也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,偏偏就能引得他中了魔似的眷念痴迷。
想着想着突然一愣,听说神秘的东方有一种法术,可以让男人死心塌地地爱上女人……是听谁说的呢?
皱眉思索良久,他猛地一跃而起,拿起手机开始拨号:“喂,吉米,是我。问你一件事,你上回说东方有一种巫术,可以让人吃下虫子,然后爱上养虫子的人……你别笑!……见鬼!难道我周围全是一些大嘴巴么,居然连你都听说了。好吧,好吧,我承认,是有这么一回事,我觉得其中有些问题,你这几天有空没有,能不能过来帮我看一看?……不,不能等,我查过,她订的房只到圣诞节之后两天。……哦,感谢上帝,你能来真是太好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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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诞节当晚的巴黎如梦如幻。
塞纳河流光溢彩,香榭里舍大街好似光和色构筑的迷宫,埃菲尔铁塔早已被彩灯装饰得风姿绰约,一改平日居高临下的冷峻,变得温柔而多情。
为了庆祝圣诞,酒店正门外耸立起一个巨大的圣诞老人模型,笑容可掬地向人们招手致意;大门两侧,五彩糖果堆积的“山峦”绵延起伏,山坡上是皑皑白雪,雪地上有青松翠柏昂然挺立,那氛围,宛若一个真实的童话世界。
第一次在国外过圣诞节,秦欢兴奋得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,特地找胡晨拿了钱买来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礼物,用袜子装好,守在酒店门口逢人就送。
巴黎人原本就以热情闻名,秦欢笑得喜庆,他们看着也觉得开心,不分男女都抱住秦欢笑嘻嘻地吻他的脸,不少人还送了回礼。
秦欢兴奋得眼睛都红了,要不是记挂着待会儿要去吃火鸡大餐,他真想赖在门口不走。
看看时间差不多,他连蹦带跳冲进去找到胡晨:“吃饭去,吃饭去。”一面走一面念叨:“先去吃火鸡,然后去酒吧玩,再然后去教堂做礼拜。”说着说着又兴奋起来:“我听说圣诞节晚上教堂会有很多人,我还从来没去过教堂呢。”
胡晨淡笑不语,所谓的圣诞节,其实也就是耶稣的诞生日,一想到这个,她实在是激动不起来。
秦欢歪头瞧瞧她,稍微收敛了点笑容,心想西方老大和我们东方的老大在天上抢地盘,狐仙姐姐归东方老大管……嗯,好像不太方便去教堂。于是他很善意人意地改变了计划:“我还是不去教堂了,想想其实也没多大意思。”
秦欢的想法基本都摆在脸上,胡晨一看就明白,虽然不免失笑,但却也让他哄得十分欢喜。
老实说,火鸡大餐一点儿都不好吃,比起北京烤鸭简直不能同日而语,好在秦欢也就是吃个新鲜,并没希望过它能有多好的滋味。
仿佛履行仪式一样填饱了肚子,秦欢擦擦嘴,把餐盘一推,然后眼巴巴地等着胡晨发话。
对于酒吧,秦欢慕名已久,无奈家里管得严,他一直没找到机会去,田大娘他们说他年纪小,也不肯带他去,现在到了巴黎,秦欢没了管束,想要去酒吧观摩一番的心思立刻死灰复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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