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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篇 一个耐人寻味的艺术形象

第三篇 一个耐人寻味的艺术形象 (第2/2页)

然而,钟常鸣回到乡村后,并没有如他所想象的那样马上就可以被招工,命运之神似乎给他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,迟迟不向他招手。
  
  于是,他越来越感到农村的生活是那样的无聊和枯燥。为了消遣,打发时光,他开始与何婵谈乔治桑,梅里美、托尔斯泰.......继而便与何婵谈起了“恋爱”。就如当时下放农村的男女知青一样,“夜里出去了,归来时带着露水和田野的气息”。以致他轻易而顺理成章地占有了何婵。
  
  钟常鸣与何婵的结合,与其说是爱情发展的必然,毋宁说是为了填补他精神上的空虚,缓解他思想上的苦闷,满足他生理上的欲望,实在看不到有什么真正的爱情可言。这在钟常鸣以后的种种表现上更是可以得到充分的证实。
  
  就在他苦盼多年的招工机会终于来到时,没想到何婵却告诉他自己已经怀孕了。这对钟常鸣不啻是晴天霹雳,使他惊恐万状。与何婵结婚他是绝不会答应的,因为他不能为此而葬送苦盼多年的回城工作的机会。经过一番努力后,他终于狠下心来抛弃了怀有他的孩子的何婵,毅然“上调”了。
  
  为了消除自己的过错,他在临行时,千嘱咐万叮咛地要何婵采取非常措施——打胎。为了得到良心上的安慰,他把卖掉手表的八十元钱给了何婵。
  
  回城后,适逢高考制度恢复,他便“半年目不窥园”,废寝忘食啃书本,决心敲开大学的门扉,把个大着肚子的何婵忘得一干二净,居然心安理得地让何婵独自在农村受苦。
  
  就在钟常鸣金榜题名的时候,他得知何婵已经为他生下了儿子。这时的他已经判若两人,自私达到了极点,非但没有产生丝毫做父亲的喜悦和兴奋,反而是那样的愤怒和恐惧,以快得出奇的回信责备何婵,威逼她承担一切责任。
  
  从此后,钟常鸣竟然能够安心读书,再不给何婵只字书信了,无情地把一个弱女子推入苦难的深渊。这时的钟常鸣变得多么冷酷,甚至残忍啊!
  
  诚然,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,特定的社会原因,使钟常鸣与何婵发生了不正常的结合,而后又由于特定的社会原因和诸多因素,使钟常鸣为了招工、上大学而不愿暴露他与何婵的关系和他们的儿子。这,或许还可以得到读者的理解甚至原谅。
  
  然而,在何婵已经答应了他的一切要求,“表示一切自己承担”,不牵连他后,钟常鸣本应为何婵那美好而高尚的自我牺牲精神而深深感动,为得到何婵那颗比金子还贵重的心而无比自豪。理应在不影响上大学的前提下,设法从经济上给何婵尽可能地帮助,在精神上给何婵以慰籍,努力尽到一点丈夫和爸爸的责任。——这在钟常鸣是不难做到的,特别是当何婵已经回城工作后,他们同在广州的时候。
  
  可是,钟常鸣非但对上述丝毫未做到,反而把善良而单纯地何婵视为极易哄骗的孩儿,在她感到何婵和孩子已经不会对自己构成“威胁”时,便断然切断了与何婵的一切联系,直到他即将大学毕业时,才给何婵来了信。而其目的却是企图利用他与何婵的关系留在广州。这种丑恶的极端利己主义行径令人发指!
  
  至此,钟常鸣心灵深处的利己主义倾向,完全****裸地暴露了出来。小说最终成功地完成了钟常鸣的形象塑造——一个冷酷无情,自私可憎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。
  
  恩格斯曾经说过:“据我看来,现实主义的意思是,除了细节的真实外,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。”从以上对钟常鸣这个人物所做的分析中可以看到,作者正是遵循这一重要的创作原则,把钟常鸣放到他生活的那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塑造的。钟常鸣的思想,性格的形成,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具体的,特定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并决定的。在钟常鸣的身上(插队、返城、复回农村、招工、上大学……)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。他既有独特鲜明的个性,又概括了某一类人的共同特征,从而折射出当时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方面和必然规律。
  
  从这个意义上说,孔捷生的中篇小说《普通女工》中钟常鸣这个艺术形象,比起女主角何婵更是不可磨灭地印在读者的记忆中,难以忘怀!而且,发人深思,耐人寻味,更具有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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